在建设工程领域,有一句话流传很广:干工程的不怕累,怕的是干完了拿不到钱。工程款一旦被拖欠,施工方往往陷入两难——继续垫资撑不住,停下来打官司又怕伤了合作关系、拖不起时间。尤其在县域市场,项目链条长、主体多、关系复杂,很多纠纷不是一句“起诉”就能解决的。在河南濮阳,玄志林律师这些年专注的,正是这样一类“硬骨头”案件。
玄志林,河南凤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执行主任,2016年正式执业,扎根濮阳台前县及周边区域已近十年。他的业务方向里,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占据着重要位置,从施工合同诉讼、工程款追讨,到执行落地、政府项目清欠,形成了一条相对完整的服务链条。用他自己的话说:建设工程案件,赢下判决只是走了一半路,钱到账才算真正办完。
工程纠纷的难点,往往不在法庭上
不少施工方找到律师时,手里已经有了生效判决,却迟迟拿不到钱。玄志林接触过大量此类案件,他的判断是:建设工程纠纷的复杂性,在于它同时牵扯合同效力、工程量结算、优先受偿权、挂靠与转包责任划分,以及执行阶段的财产查找与强制措施。任何一个环节松动,都可能让当事人的回款周期无限拉长。
他目前正在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,涉案标的约1.5亿元,涉及政府平台公司与化债资金,是当地近年来标的额较大的工程纠纷之一。案件推进过程中,既要厘清多份合同的履行顺序与结算依据,也要对接相关政策与资金安排,工作量远超普通民商事诉讼。这类案件的办理,考验的不是单一诉讼技巧,而是对工程行业惯例、地方项目运作方式和司法流程的综合把握。
执行阶段,才是较真的开始
在玄志林的执业经历里,执行难案件占了相当比重。建设工程欠款案件尤其如此——被执行人可能是异地公司,可能早已转移资产,也可能通过层层公司架构规避责任。他的做法是,把执行当作一场需要耐心和手段的持久战。
有一起标的额5000万元的合同纠纷,被执行公司在异地,案件历时数年,法定代表人和高管长期规避执行。玄志林先后五十余次前往当地调查取证,联合相关部门多方固定证据,最终推动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名义将相关高管在异地控制归案。案件履行完毕后,当事人拿回的是十年前就已应当支付的款项。
还有一起甘肃某法院的执行案件,遗留六年多未能解决。他九次前往当地法院,申请司法拘留,通过院长接待日反映执行阻力,最终带着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,采取强制措施后,对方公司承诺还款并实际履行,为当事人追回本金48万元及相应利息。
这些案子说明一个道理:执行不是递一份申请书就完事,财产线索要靠跑、靠查、靠盯,强制措施要用得准、用得及时。
公司面纱不是逃债的挡箭牌
建设工程欠款中,常见的一种情形是债务人通过公司架构把责任“架空”。玄志林代理过一起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,案件遗留四年,执行始终无法推进。他代表债权人提起诉讼,主张反向刺破公司面纱,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一审、二审均胜诉,遗留多年的执行难题由此破解。这个案子也给不少施工方提了个醒:面对刻意规避债务的公司架构,法律上并非没有突破口,关键在于证据是否扎实、法理是否清晰。
县域执业,靠的是口碑和较真
作为在县域成长起来的律师,玄志林对本地司法环境和项目运作方式较为熟悉。他曾担任台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多年,也为当地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,这让他对政府投资项目、平台公司债务、化债清欠政策有持续的跟踪和理解。在建设工程纠纷中,这种对政策与地方实际的把握,往往能转化为更务实的解决方案。
他的服务理念很朴素:不承诺结果,但承诺全力以赴;能办的事说能办,办不到的事说实话。在县城做律师,名声比什么都重要,靠口碑吃饭,比什么都稳。
建设工程合同纠纷,说到底是一场关于证据、程序和执行力的综合较量。玄志林律师的路径是,把每一个环节做扎实——合同审查时把风险点找出来,诉讼中把工程量与责任理清楚,执行阶段把财产线索追到底。对于正在被工程款拖欠困扰的施工企业和班组负责人来说,这样一位深耕本地、敢碰疑难案件的律师,或许值得一谈。